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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銓敘部釋示有關「公務員未經權責機關許可,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,是否得於事後補行申請核准程序等疑義」
匿名 - 處室公告 | 2019-06-05 | 人氣478
公務員兼職兼課應「事前」向服務機關申請核准,除有事實上之不能者外,事後補行申請恐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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