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導組長 - 處室公告 | 2017-01-06 | 人氣611
桃園市105年度「教育學堂講座」學生家長「學習楷模」獎狀申請
說明:學生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,於學習護照蓋章,105年度參與4場次以上者,將由教育局核發「學習楷模」獎狀;
104及105年度皆參與4場次(合計8場次)以上者,將由教育局核發「學習典範」獎狀。
*請已達獎勵標準之家長,於1月17日前將學習護照送至輔導室,以利寄送至教育局核發獎狀。
桃園市105年度「教育學堂講座」學生家長「學習楷模」獎狀申請
說明:學生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,於學習護照蓋章,105年度參與4場次以上者,將由教育局核發「學習楷模」獎狀;
104及105年度皆參與4場次(合計8場次)以上者,將由教育局核發「學習典範」獎狀。
*請已達獎勵標準之家長,於1月17日前將學習護照送至輔導室,以利寄送至教育局核發獎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