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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以臺教人(四)字第1050008177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
匿名 - | 2016-02-22 | 人氣563
主旨:轉知「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以臺教人(四)字第1050008177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
(1)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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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教育部 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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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教育部令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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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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