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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消息-處室公告

主旨:修正「桃園市國民小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設置要點」第一點、第三點及第四點,名稱並修正為「桃園市市立國
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設置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設置要點」一份。

(1)桃園市政府 函.pdf
(2)桃園市國民小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設置要點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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