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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師借調處理原則」第2點、第4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以臺教人(二)字第1040139741B號 令修正發布
匿名 - 處室公告 | 2015-11-09 | 人氣678
主旨:函轉「教師借調處理原則」第2點、第4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以臺教人(二)字第1040139741B號
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,請查照。
(1)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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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教育部令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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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二點、第四點修正規定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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