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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消息-處室公告

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國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,請參閱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及104年6月5日府教特字第1040147764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:
(一) 招生報名:104年6月12日起至104年6月13日止。
(二)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:104年6月17日。
(三) 術科共同科目、個別測驗:104年6月19日。
(四) 錄取公告:104年6月26日。
(五) 正取生報到:104年6月29日。
三、 隨文檢附招生海報及簡章,亦可至教育局特教科網站下載(http://www.tyc.edu.tw/ses/)。 
(1)610-簡章.pdf
(2)610-2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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