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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學校於COVID-19(武漢肺炎)防疫期間,如因防疫需要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,而教師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,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 年期限內給假
匿名 - 處室公告 | 2020-05-14 | 人氣466
(1)3來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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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3-1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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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函,「公...
銓敘部函以,各機關...